分段學習 – 羅馬書第五部分
羅馬書解釋了一個人怎樣與神建立關係,從而得到救恩和祝福。與神的關係是基於因信而領受的恩典。這個信息引發了關於以色列民的問題。神和以色列之間的特殊關係怎樣了?猶太人如何才能得救?神對以色列是否仍有計劃?在這幾章保羅繼續解釋福音的信息時回答了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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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phen Gibson
羅馬書解釋了一個人怎樣與神建立關係,從而得到救恩和祝福。與神的關係是基於因信而領受的恩典。這個信息引發了關於以色列民的問題。神和以色列之間的特殊關係怎樣了?猶太人如何才能得救?神對以色列是否仍有計劃?在這幾章保羅繼續解釋福音的信息時回答了這些問題。
[1]“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 (羅馬書9:20). 有些人利用這節經文來斥責任何試圖檢驗神的公義的人。他們說神的公義遠高於我們的公義,是我們無法理解的。
是否存在著某種更高層次的正義,在那裡黑的變成白的,惡的實際上是善的?如果一個人類法官給嬰兒定罪,對失誤和明知故犯一視同仁,並因爲人們做了他們無力阻擋的事而懲罰他們,我們不會說他是根據更高層次的正義來判斷,只會說他是不公正的。
神的公義高於我們的公義,但並不與我們的公義相反。我們的公義感來自祂的公義,並且以祂的標準為基礎。祂命令我們要聖潔,就像祂是聖潔的一樣。如果祂的行為有時在我們看來是不公義的,那是因為我們沒有看到所有的事實,因為我們的價值觀是暫時的,也因為我們的想法被自己的慾望扭曲了。
神不只是自稱公義,卻拒絕向祂的受造物解釋祂的方式。相反地,羅馬書強調神的公義是顯而易見的。因爲他們對神的認識,拒絕神的人是沒有藉口的(1:20)。罪人知道自己應受審判(1:32)。羅馬書2講的全是神審判的公正性和一致性。贖罪的工作就是為了使神既能算罪人為義,又能保持公義(3:26)。
很明顯,神希望我們看到祂是公義的。因此,神解釋了祂的救恩政策,解釋了為什麼這些政策是公義的。 除非我們看到神是公義的,否則我們不可能真正敬拜神。 如果我們不相信神是公義的,我們對祂的順服就會像對暴君或強盜的順服一樣。
因此,神允許自己接受審判,甚至把自己置身其中(3:4)。祂深信自己的行為符合真正的公義。對神的行為進行誠實的審判將顯示祂是公義的,而罪人是有罪的。
► 為什麼理解神行為的公義對我們很重要?我們如何知道神希望我們了解祂的公義?
從聖經的角度看神的主權:
神選擇允許人們做出真正的選擇,而這些選擇是有後果的。
神對人們的選擇作出回應(羅馬書1:24, 26, 28)。
無論人做了什麼,神都有足夠的能力和智慧來完成祂的終極計畫。
每個人都要決定是否接受福音,並在此基礎上得救或被拒絕。神提供救恩,讓人認識到自己的罪,讓人渴慕恩典,讓人有能力去相信。祂派遣使者勸導不信的人悔改。但是個人對於救恩要做出自己的決定。
第 9章的要點
神已經選擇了救恩的方法,沒有人能以其他方式得救。
第9章總結
本章通常被解釋為神選擇了誰會得救、誰會失喪,而選擇的緣由是我們無從得知的。但事實上,重點是神已經選擇了救恩的方法,沒有人可以用其他的方式得救。祂主權的顯示不是在沒有標準的情況下選擇某些人而拒絕另一些人。祂的主權是在祂所設定的標準—救恩方法的設計—上顯示出來的。
► 一名學生應為小組閱讀 羅馬書9:1-5
逐節註解
(9:1-3) 保羅對以色列人表達了痛苦的哀傷,因為他們在靈性上迷失了。他提到自己是他們的弟兄。保羅在猶太人的宗教中表現出色。他尊敬他們的學者。認識到大多數的教師和領袖,以及他們所服事的大多數人都拒絕了基督使他感到非常悲傷。
(9:4-5) 以色列是一個擁有極大屬靈特權的國家。
他們首先有神作為父親。
他們最先看到神榮耀的顯現。
他們擁有
作為祂祝福條件的聖約。
律法。
敬拜的形式。
最終救恩的應許。
先祖是猶太人。
耶穌是以猶太人的身份出生的。
之前保羅在 3:1-2 說猶太人有很大的優勢。
猶太教可以說是基督教的根源。即使是現在,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共通點也比其他宗教多。猶太教直到拒絕基督後才成為虛假的宗教。
以下是。 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一些關聯。
1. 基督徒和猶太教的信徒敬拜舊約所啟示的神。
2. 猶太教為基督教提供了神學和哲學基礎。 以色列奉行一神教,相信神是永恆、無因、神聖的。神創造了一切美好的事物,但邪惡和苦難卻因罪而來。人是按照神的形象特別創造的,在被救贖之後,會有一個榮耀的歸宿。我們對這些真理習以為常,但這與古以色列周圍的所有宗教形成對比。這些真理最先是向以色列人啟示的。
3. 基督徒和猶太教的信徒都接受舊約為經文正典,但猶太教的信徒不接受新約。
4. 基督教的創始人耶穌是猶太人,他肯定了自己民族的宗教信仰。 他闡明了真正的重點,並譴責法利賽人的歪曲。他並沒有宣稱要開創一個新的宗教,而是要成全舊的宗教。
5. 猶太教的核心是對彌賽亞的盼望。第一批基督徒是猶太人,他們相信耶穌就是猶太人的彌賽亞。
► 一名學生應為小組閱讀 羅馬書9:6-16 。
逐節註解 繼續
(9:6-9) 他們當中有些人已經得救;神的話語已經有果效。神的子民不只是亞伯拉罕在血統上的後裔。他們是因相信神的應許而得救的人。
從神揀選亞伯拉罕開始,救恩就是這樣計劃的。神的救恩計畫是透過以撒來延續的,是神回應信心的工作。神的救恩模式是先應許、後信心、再神蹟。以撒的降生就是一個神蹟。
以實瑪利是通過自然方式而不是神跡出生的,神没有用他来實現救贖計劃。根據同樣的原則,神也不接受靠行為得救。想靠行為得救的猶太人被神拒絕,就像以實瑪利被拒絕成為應許之子一樣。
► 雅各和以掃的情況又如何呢?有些人認為經文上說,在他們出生之前,神就已經選擇了要拯救哪一個。這些經文真正的意思是什麼?
(9:10-13) 當神選擇雅各而不是以掃時,祂不是選擇要拯救哪一個人。祂選擇的是祂要使用,來完成救恩計畫的那一個。 這就是本章的主題: 神有權決定得救的方法。舊約對以掃一生的記錄顯示,他實際上在後來改變了心志,而且可能已經得救了。他不是被摒棄在救恩之外,只是沒有被揀選成為神的選民和彌賽亞之父。惡 一詞的意思是單純地形容「摒棄某人而選擇他人」,就像耶穌說我們必須「恨我們的父親和母親」以比對我們對他的忠誠(路加福音14:26)一樣。(注:惡與恨在原文中使用的是同一詞)
神並不是因為雅各的特質而選擇他,也不是因為以掃的過失而拒絕他。這段經文強調,當神做出選擇時,他們還沒有做任何善事或惡事。當然,神也知道他們的未來。重點在於神是按照祂自己的計劃來做出選擇的。
► 有些人說,9:14-16 證明神用我們不知道的理由來選擇他要拯救的人。他們說我們的行為和選擇並不能決定我們是否能得救。那麼這些經文到底說的是什麼呢?
(9:14-16) 神有選擇向誰施捨憐憫。這並不表示祂這樣做是毫無根據的,或是根據我們無從得知的原因。神已經顯明了祂施恩的基礎: 「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 (以賽亞書55:7).
祂清楚地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相信,我們就會被選中得救;如果我們不相信,我們就會被棄絕。因此,得救的方法不是由人的意願來決定的。救恩必須靠神的憐憫,以祂所指定的方式來接受。
► 一名學生應為小組閱讀 羅馬書9:17-23。
神是否把法老造成一個惡人,然後控制他,讓他行惡?
(9:17-18) 法老不是生來就要被定罪的,但是神把他放在有權柄的位置上,因為神知道他會做什麼。興起來 這個詞不是指他的被造,而是指他被立為統治者。神憐憫那些相信的人,使那些不信的人剛硬。使人剛硬並不是說神把一個好人變成壞人。神給了法老決心去實行他已經想做的事。
那些心硬的人會被視為有罪,是因為他們的狀況。因此,根據公義,他們的選擇是真實的。較早前,在 2:4-5 中,外邦人因為心硬而被定罪,這跟他們故意拒絕真理有關。(參見 耶利米書19:15, 尼希米記9:25-29, 馬可福音16:14,和希伯來書3:7-13。) 法老若不是先拒絕神,就不會心硬。
(9:19) 這裡有人提出反對: 「如果神能控制人,就像他控制法老一樣,那還怎麼還讓人受審判呢?沒有人能成功地抗拒他的旨意。」這位反對者說得好像如果一個人最後被迫遵從神的旨意,那麼他抗拒神的行為就應該受到寬恕。但是神能夠區分那些甘心回應他的人和那些不願回應他的人。[1]
(9:20-23) 神可以選擇一些人接受審判,一些人接受憐憫,儘管祂最終會因所有人而得榮耀(因為無論是審判和憐憫都使祂得榮耀)。祂有選擇的理由,也有選擇的權利。神設定了祂的接納標準,而且是不可改變的。
陶匠可以決定如何處理黏土。他可以將其中一部分做成花瓶,另一部分做成垃圾桶。同樣地,神也可以決定有些人只適合接受審判,有些人則適合接受憐憫。這裡的希臘文動詞沒有說明是誰做了這個動作。它的意思也可以是人們為審判預備好了自己。這與神忍受他們的悖逆直到審判時刻來臨的說法一致。神創造他們並不是為了受審判,或使他們成為罪人。他們受審判是因為自己的選擇。神在選擇上有主權並不意味著祂不分青紅皂白地選擇,而是以祂自己的標準來選擇。祂拣选恶人受审判,拣选信徒得拯救。
「你為什麼把造我成這個樣子?」這個問題不是指 「你為什麼創造我來給我定罪」,而是指 「為什麼你決定我適合接受審判?」 但是神有權決定並顯示祂的公義。
窰匠的例子出自耶利米書18:1-18。關鍵經文是 18:7-10。18:8 說「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
► 你如何解釋窰匠和泥土的比喻?神是否為了要顯出祂的忿怒而造一些人?祂用泥土製造不同種類的東西是什麼意思?
有些人從本章得出的結論是:神創造一些人是為了受審判,另一些人是為了得憐憫。然而,保羅自己在本章的結論(9:30-33)中說明了他的主要觀點。重要的是,我們要讓作者從他的例證中提出自己的觀點。我們不要爭論與作者自己所陳述故事的目的相反的應用。保羅的主要觀點是:神會根據個人是否相信來審判他。身為窰匠,祂有權決定接受與否的依據。
我們可以因神的主權而喜樂,因為祂所做的一切都是智慧、良善、慈愛和公義的。 儘管祂擁有絕對的權力,但祂不會做任何不公正的事。祂的行為總是與自己的本性相符。
本章的重點不在於神可以不受任何標準的限制來隨意選擇任何個人。羅馬書9章的重點在於神設定了一個決定祂會選擇誰來得救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得救的信心。
► 一名學生應為小組閱讀 羅馬書9:24-33
逐節註解繼續
(9:24-26) 許多外邦人成為神子民的一部分,儘管他們不是根據國籍而被稱為神的子民。這就連繫到這封書信的偉大宣教主題:福音是給世上的每一個人的。
(9:27-29) 許多猶太人會被棄絕,只有餘下的會得救。猶太人不會因為他們是猶太人就自動得救。如果神只按公義行事而沒有憐憫,他們就會像所多瑪一樣被徹底毀滅。
(9:30-33) 以下是這章的結論。必須允許作者寫出自己的結論。本章的主題是:神已經定下了救恩的方法。那些試圖在律法的基礎上讓自己成義的人失敗了。憑信心尋求公義的人成功了。那些試圖建立自己的義的人,在神所鋪的基石上絆倒了,但信的人不至於羞愧。
(1) 我們怎麼知道神想讓我們明白祂的公義?
(2) 為什麼看到神的公義對我們很重要?
(3) 從聖經看神的主權是什麼?
(4) 羅馬書9章的要點是什麼?
(5) 以色列有哪些屬靈特權?
(6) 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五個關聯是什麼?
(7) 羅馬書9 章對於神選擇雅各是怎麼說的?
(8) 我們為什麼可以因神的主權而喜樂?
(1) 請寫一頁紙,解釋神如何擁有主權,卻又對人的選擇做出回應。使用羅馬書9章,但也可以使用其他經文。
(2) 你需要準備至少兩次與其他教會信徒的對話。你需要請他們解釋他們對神主權的看法。你需要解釋羅馬書中與此相關的經文。你需要寫下該對話的描述,然後交給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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