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學習 – 羅馬書第五部分, 第二,三段
羅馬書10章是羅馬書的高潮。使徒已經解釋了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的,世上每個人都需要。因為信心是必要的,所以福音的訊息就很重要:人們需要聽到這個消息,這樣他們才能相信。本章對於這本書的目的是很重要的,因為整本書就是爲宣教工作奠定基礎。
羅馬書11章論述以色列與教會的關係。大多數猶太人拒絕福音。保羅解釋說神的計畫是給全世界的,猶太人也可以得救。以色列人作為一個整體有一天會接受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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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phen Gibson
羅馬書10章是羅馬書的高潮。使徒已經解釋了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的,世上每個人都需要。因為信心是必要的,所以福音的訊息就很重要:人們需要聽到這個消息,這樣他們才能相信。本章對於這本書的目的是很重要的,因為整本書就是爲宣教工作奠定基礎。
羅馬書11章論述以色列與教會的關係。大多數猶太人拒絕福音。保羅解釋說神的計畫是給全世界的,猶太人也可以得救。以色列人作為一個整體有一天會接受基督。
第10章的要點
公義必須靠信心來尋得,而信心的必要性使福音的訊息變得迫切重要。
第10章總結
試圖通過自義來稱義是錯誤的。神從人身上接受的公義,是祂在回應人的信心時首先賜給他們的。福音訊息提供了產生信心的機會。
► 一名學生應為小組閱讀 羅馬書10 章。
逐節註解
(10:1-5) 猶太人仍然需要被拯救,因為他們不明白他們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公義。他們試圖藉著建立完美的自義的紀錄來為自己辯護,卻不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神所接受的公義是神在信徒的身上因著他們的信心所成就的義。
律法的目的是透過譴責罪和顯示對救主的需要來引領我們歸向基督。當一個人歸向基督後,律法不再是他被神接納的基礎,所以基督是律法用途的終點(10:4)。但這並不表示律法不再告訴我們該如何順服神,而是說我們被神接納並不取決於我們是否有完美的、一生順服的記錄。
這段經文徹底反駁了基督降臨之前的人是靠行為得救的理論。保羅清楚地指出,那些試圖靠行為來建立自己的義的人是被誤導而迷失的。 他們應該相信保羅在 10:6-8所引用的申命記中的福音真理。[1]
(10:6-11) 這裡引述了申命記 申命記30:11-14。摩西告訴以色列人,遵守神的誡命並不是靠英雄或超人的努力,例如升天或渡海。相反地,神會藉著他們的信心將這些成就在他們身上。
保羅改編了這句話來指升天或入地的功績,並顯明基督已經成就了一切所需的。
因恩典而得的救恩是如此之近,它就在我們的心中和口中。這表示我們可以藉著信心(在我們的心中)和認罪(用我們的口)來接受救恩。
(10:12-13) 這裡再次強調每個人都得到相同的救恩方法。耶穌是萬有的主,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向他呼求。
(10:14-15, 17) 這是對宣教工作的呼召。宣教士的訊息是迫切的—既然人是因信得救的,他們就需要聽到這信息,這樣他們才能相信。 這些經文是本書目的的核心。
[2]保羅對宣教工作表達了極大的熱情,並描述了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的悲劇。他們只要相信就能得救;但是除非他們聽見,否則他們怎麼能相信呢?除非有宣教士前往,否則他們又怎麼會聽見呢?
► 保羅說到需要差派宣教士,也就是幫助裝備和支持他們。你可以做些什麼來幫助把福音傳給不在你身邊的人?
(10:16, 18-21) 在宣教呼召中插入了一個提醒:並不是所有人都會有所回應。人們不是單靠福音訊息就可以得救。外邦人從普遍啟示(1:18-20 所討論的)中獲得了一些知識,但這並不能拯救他們,因為他們拒絕接受(10:18引自詩篇 19:4)。以色列人有更多的啟示,但即使是他們也不能單憑這些啟示就得救。以賽亞書就預言以色列會拒絕彌賽亞(以賽亞書53:1, 3)。
使徒回應了反對意見。首先,關於外邦人,有人可能會說:「他們真的不知道?」 保羅回答說:「是的,關於神的知識無處不在。」正如他在1:20所描述的。 接著,反對者問到猶太人: 「以色列人不知道嗎?」 他回答說,神不斷地向以色列人伸出援手,但他們拒絕順服。這位反對者是在懷疑福音信息的有效性,因為有許多人聽到福音卻沒有得救。
保羅解釋說,大多數以色列人都沒有用信心來回應。[3] 除非人們作出回應,否則他們不會僅僅因為聽到信息就得救。
傳福音不能拯救一個拒絕它的人 - 神的恩典不是不可抗拒的。然而,它提供了得救的機會。雖然每個人都知道一些關於神的事,但福音是帶著更大的亮光和聖靈定罪的能力而來的。
「從他的書信中可以看出,保羅傳福音有兩個很大的動機:一是出於神為他所做,並委託他為別人去做的事的義務感;二是希望神能被盡可能多的人榮耀。我們要效法保羅,像他一樣將神的恩典通過福音傳揚出去。」
- Douglas J. Moo, Romans
第11章的要點
如果不接受神的救恩,沒有人能夠得救。
第11節總結
總的來說以色列人沒有得救,是因為他們拒絕按神的方法得救。許多外邦人正在得救,但任何從信心中跌倒的人都會失去救恩。如果猶太人願意的話,他們是可以得救的,而且以色列整體有一天會接受福音。神會信守祂對他們祖先的承諾。
► 一名學生應為小組閱讀 羅馬書11:1-15 。
逐節註解
(11:1) 問題是:「神拋棄猶太人了嗎?」 保羅回答說:「沒有,我也是猶太人」。有些猶太人得救了。
(11:2-5) 神所預知的人不會被棄絕。當然,神預知每個人,因為祂是全知的,但在這節經文的意義上,祂所預知的人不可能是指每個人,因為這節經文所說的是特定的以色列人。這節經文所指的是那些神知道會回應祂恩典的人。[1] 保羅提供了一個在這個意義上神預知並接納人的例子,就是那七千個沒有向巴力屈膝的人。
被神揀選的餘民(11:5)並不是任意或隨機被揀選的。他們是神知道會相信祂的人。
(11:6)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行為和恩典總是相輔相成的,但作為救恩的基礎兩者是完全不能兼容的。它們不能加在一起成為神接納我們的基礎,就像某些虛假宗教所教導的那樣。
(11:7-10) 11:8引自以賽亞書29:10,說明百姓的不誠實使他們在靈性上變得瞎眼。因為他們不斷地拒絕真理,所以他們的心變得堅硬。以賽亞書6:9-10也說,當人們一直聽到憐憫,卻一直拒絕憐憫時,他們就會變得瞎眼。羅馬書的這些經文並不是說神拒絕憐憫某些人。大衛的詛咒(詩篇 69:22, 23),也就是保羅在羅馬書11:9-10所引用的,不是說悔改的人會被拒絕,而是說惡人會受到懲罰。
(11:11) 神是否允許他們墮落到完全無望的地步?不會。以色列人拒絕基督的結果是他被釘十字架,這正是神救恩的方法。在這個意義上,他們的拒絕導致了外邦人的接受。當猶太人看到外邦人得救時,他們就會明白他們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得救。
(11:12-15) 如果以色列人回歸神,外邦人會得到更大的益處。神不需要在外邦人和猶太人之間作選擇。祂要拯救所有的人。
► 有些神學家認為,因為神選擇不拯救某些人,所以祂就不對他們施恩,使他們不可能得救。你如何用11:12-15 來回答這個觀點?
► 一名學生應為小組閱讀 羅馬書11:16-24。
(11:16-24) 這些經文使用從一棵樹上取下樹枝,然後插在另一棵樹上的做法來說明。以色列人就像從神樹上折下來的枝子,外邦人則是後加進來的枝子。猶太人被折斷是因為他們不信。任何被加進去的人如果不繼續憑信心相信,也會被折斷。那些已經折斷的可以被復原。
保羅沒有說神決定誰會在樹上或祂的決定是不可改變的。他說神把那些不信的人從樹上摘下來,但如果他們信,就會再被加上去。信的外邦人會被加上去,但如果他們墮入不信,就會被折去。神會對人的選擇作出回應。
► 從這些經文中,你如何解釋枝子被加上或折下的說明?
明白聖經關於信徒得救確信的教導是很重要的。聖經對信徒有許多嚴厲的警告。
約翰福音15:2-10有一個著名的葡萄樹和枝子的比喻。它回答了一些重要的問題。
我們如何住在基督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15:10)。如果停止住在基督裡,就表示一個人不再順服他。然後會發生什麼事?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15:6). 如果一個人不再順服,因而不再住在基督裡,他就會被棄絕。枝子從葡萄樹上掉下來,被拾起來當柴燒,這個例子顯示了我們所能想像得到的最徹底的棄絕。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 (15:4)。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 (15:2)。 結果子就是過一個被神的恩典改變、祝福和引導的生活。如果我們不藉著順服而住在基督裡,就不能結果子。不結果子的人就會被棄絕。
聖經沒有任何地方說無論我們做什麼都不會失去救恩。使我們持續過基督徒生活的恩典是通過基督與神的關係而來的。基督就像葡萄樹,我們必須不斷地從中汲取生命。葡萄樹的比喻顯示了救恩的恩賜是藉著關係得到的。與祂分離就是與救恩分離。我們藉著順服神來維持這種救恩關係。
一個現代的例子就是燈泡和電力。當電力流入燈泡時,燈泡就會發光。如果燈泡脫離電源,它就無法繼續發光。同樣地,我們因為與基督的關係而獲得永生。祂的生命流入我們裡面。如果我們與祂脫離關係,我們就無法保留那生命。
聖經警告我們,一個曾經得救的人是可能因為最終被罪打敗而失去救恩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 (启示录3:5)。這些都是已得救的人,但是如果他們被罪所勝過,他們就會失去救恩。
有一次,保羅擔心在帖撒羅尼迦接受他傳道的信徒可能會放棄信仰。他說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向他們傳福音的努力就白費了(帖撒羅尼迦前書3:5)。這說明信徒有可能完全偏離他的信仰,以至於他起初的皈信變得一文不值。
在彼得後書2:18-21 我們發現有假教師欺騙一些「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的信徒。這些曾經的信徒已經認識義路,但卻離開了。這段經文說,與其回到罪中的生活方式,他們倒不如從來就不知道這條路。這說明一個人有可能因為回到罪中而失去救恩。如果一個人不可能失去他的救恩,那麼他就不可能比得救前更糟糕。
神的確要信徒有安全感,但不是將他們的感受建立在虛假的保證上,而使他們置身於真正的屬靈危險中。我們不能向信徒承諾神未曾應許的事。祂沒有應許我們無論做什麼都不會失去救恩。
神應許會與我們同在,引領我們,使我們有能力活在勝過罪的生命中。祂應許我們從與祂的關係中得到屬靈的生命。靠著在與神的關係中持續不斷地得到恩典,信徒可以在神的應許中無懼地生活。
逐節註解繼續
(11:25-29) 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以色列全家)將會得救。這並不表示每個猶太人都會得救,而是在將來的某個時刻,這個國家的餘數會歸向神。路加福音21:24提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其他關於以色列國得救的資訊見以賽亞書2:2-5, 以賽亞書60:1-22; 撒迦利亞12:7-13:9)。
(11:30-31)見11:11注釋
(11:32) 神已把他們分類(歸類)為同樣情況的不信者。神已經定了所有人的罪,宣判了他們的刑罰,因此所有人都是同樣可以得到憐憫的人。在這節經文中,眾人一詞被用了兩次。正因為所有人都是罪人,所以神要憐憫所有人。正如祂定了所有人的罪,祂也要向所有人施予憐憫。
所有人都被歸入同一類別,好讓他們得到同樣的救恩。(見 3:19-23。)重點在於祂把所有人都放在定罪之下,好讓祂能以同樣的方式對所有人施恩。
(11:33-36) 這些經文是對神智慧的讚美。偉大的救恩計畫超越了我們的想像力所能設計的。我們必須接受祂要給我們的方式,因為祂不欠我們任何東西(11:35)。有些人對神的救恩計畫感到反感,好像是絆腳石;但那其實是憐憫的基石。
神學家們嘗試了解以色列與教會之間的關係。
問題包括: 舊約中的人與新約中的人得救的方式不同嗎?神對以色列的應許也適用於教會嗎?以色列在神的計畫中仍然特別嗎?
對於以色列和教會之間關係的一種解釋被稱為 「時代論」。其他神學家則不同意時代論,並發展出一種被稱為 「聖約神學 」的解釋。
時代論
時代這個詞來自這樣一個概念,就是在人類歷史的不同時期,神會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人,透過不同的方法提供救恩。神使用某個特定救恩計畫的某個時期被稱為一個時代。
有些時代論者把人類歷史劃分成許多時代。最影響聖經詮釋的兩個時期是根據以色列和教會之間的區別。這些神學家認為舊約中的以色列人是靠遵行摩西律法和祭祀制度得救的;而新約的信徒是靠信心蒙恩得救的。教會和以色列完全不同,神也用不同的方式對待他們。
儘管時代論神學有許多不同的版本,但典型的時代論神學教導神對以色列所有關於土地和國度的應許都將實現。
時代論者認為這兩個計畫不可能在地上同時進行;因此,他們相信有七年的時間教會會被從地上移走。在這期間,以色列會接受耶穌為他們的彌賽亞。在這段期間之後,耶穌會在耶路撒冷統治一千年。
時代論者認為舊約是在那個時代寫給以色列人的,因此現在對基督徒的用處較少。他們使用舊約中的故事來說明真理,但經常拒絕從舊約中得出的教義上的證明,而只遵循新約的教義。
很多不知道時代論這個名詞的人都受到了這個思想的影響。儘管新約作者顯然認為舊約是他們的權威,人們往往拒絕接受舊約的權威。
聖約神學
根據聖約神學,神的子民就是那些愛神、事奉神的人,不論他們生活在哪個歷史時期。無論是在舊約或新約時代,得救的人都是那些悔改並信靠神的人。
當前的教會就是神的子民,接受給神子民的應許,包括舊約中神對以色列的應許。以色列國現在並沒有特別的重要性。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馬書2:28-29).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3:7-9).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3:14).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拉太書3:28-29).
根據聖約神學,這些應許將為教會而非以色列成就:
在耶路撒冷建立基督的寶座
和平
以色列成為世界的領導者
以色列要教導萬民
永遠擁有應許之地,野獸也會變得溫馴。
這些應許都被解釋為有屬靈的意義,而不是字面上的意義。這些應許在教會中必須是以屬靈益處的方式來實現的。
大多數相信聖約神學的人並不相信從字面上相信基督會在地上統治一千年。他們相信基督和聖徒正在藉著福音的影響,在靈性上統治。他們相信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即他的後裔將永遠擁有迦南地,是藉現在的信徒所擁有救恩來實現的。
根據聖約神學,當前的以色列國沒有任何現時意義,因為他們拒絕基督。猶太人可以任何他外邦人一樣,要靠接受個人的救恩成為神子民的一員。
另一種觀點
今天有許多神學家嘗試在時代論神學與聖約神學之間取得經文上的平衡。
時代論存在著一些問題。使徒保羅告訴提摩太,聖經(舊約)教導人得救(提摩太後書3:15)。耶穌說尼哥底母應該已經知道關於重生的事,因為他是舊約教師(約翰福音3:10)。新約聖經說信徒現在是真正的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羅馬書2:28-29, 加拉太書3:28-29),還說舊約的獻祭並不能除罪 (希伯來書10:4)。這些經文顯示神並沒有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提供不同的救恩方式。
聖約神學也有問題。如果說舊約的應許是在靈性上實現的,那就會導致對這些應許出現一些無法驗證的解釋。而且,這些解釋也就失去了最初的意義。亞伯拉罕或其他人不可能明白這些應許,就算他們自認為了解。舉例來說,神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子孫可以永遠擁有某些土地;這難道真的就是指外邦人會得救?
聖約神學否認以色列在神的計畫中仍然是重要的,但使徒保羅說以色列國有一天會得救(羅馬書11:26)。
對以色列和教會的均衡觀點需要包括對舊約中各種應許的理解。
1. 救恩的應許 救恩是本乎恩典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任何歷史時期都是靠悔改和相信而得到救恩的。神接納一個人的基礎永遠是相同的(羅馬書4:3, 以弗所書2:8)。以色列和教會在地上沒有區分的必要,因為對兩者的救恩計劃是相同的。
2. 神要看顧祂子民的應許 許多應許描述了神看顧祂子民的常用方式,無論是誰,只要建立了順服祂的關係,就會得到神的看顧。詩篇 23 篇就是一個例子。這些應許顯示出神在建立關係中所顯明的本質。這些原則適用於任何時間和地點,無論是對以色列還是教會。
3. 對以色列國的應許 耶穌是猶太人的彌賽亞。有一天,以色列國會歸向基督(羅馬書11:26)。神對以色列國的應許,將真切地實現在信主的猶太餘民身上。
► 在另一種觀點中,有哪些說法符合時代論,哪些說法與時代論不同?哪些說法符合聖約神學,哪些說法與聖約神學不同?
(1) 羅馬書10章的要點是什麼?
(2) 猶太人如何試圖為自己辯護?
(3) 我們怎麼知道基督降臨之前的人不是靠行為得救的?
(4) 救恩就在我們的心中和口中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5) 為什麼宣教士的訊息是迫切的?
(6) 解釋羅馬書11章中談到的三個枝子
(7) 列舉舊約中的三種應許
(1) 寫一頁紙,解釋為什麼舊約對今天的基督徒很重要。舉出舊約經文中特別寶貴的例子。
(2) 記得報告與至少兩位其他教會會友的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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