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哥林多前書十五 1–8
耶穌升天後廿年,保羅在哥林多開拓了一間教會。這間教會是由許多不同背景的改信者所組成,其中包括熟悉猶太律法的猶太人以及對真神一無所知的外邦人。
因此,哥林多的教會被衝突與錯誤的教導撕裂。有鑑於此,保羅重提了他給他們的第一篇講道。在這個充滿異教徒的城市中,他的第一篇講道著重於四個歷史事件:
保羅在哥林多的第一篇講道中上半部的信息攸關十字架:「基督為了我們的罪而死。」而十字架的信息也是基督信仰的中心。在舊約的牲祭中,獻祭者會將手放在羔羊的頭上,並說道:「因我的罪本該死,這隻羔羊是代替我而死。」同樣地,我們也因為我們的罪本該死,但耶穌卻代替我們而死。我們應該要死,但他卻替我們受死,好叫我們得生命。
[1] 耶穌被逮捕
► 讀馬太福音廿六 1–5、14–56
受難週的禮拜三,耶穌預言自己將在「兩日後」死去。猶太公會本來計畫要在逾越節朝聖人潮離城後逮捕耶穌,而這個時間比耶穌預言的日期晚了九天。但是當猶大同意要賣自己的老師後,猶太公會便決定趁有內應的時候就逮捕他。
祭司長已經知道耶穌是誰,也知道他在哪裡,為何他們還需要猶大呢?耶穌每天在聖殿講道,而那些宗教領袖們需要有個人在審判時作證。在羅馬帝國的法律中,任何重大犯罪都需要有人證,而背叛耶穌的猶大也等同於同意擔任人證。但耶穌被逮捕後,猶大「就後悔」,宗教領袖們也失去了他們的關鍵證人。[2]
在與門徒共進逾越節晚餐後,耶穌便到客西馬尼園禱告,在面對十字架的生理折磨及與聖父分離的靈性痛苦中,耶穌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即使在巨大的試煉中,耶穌仍遵照神的旨意。
當晚,猶大領了「許多人」去逮捕耶穌。[3] 猶大用親嘴指出耶穌的身分後,耶穌便向兵丁說話:「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4] 這一大群兵丁恐懼一個勝過死亡的人,掌權的是耶穌,而非他的仇敵。十九世紀佈道家屋大維‧溫斯洛曾寫道:「送耶穌受死的是誰?不是財迷心竅的猶大,不是懼怕群眾的彼拉多,不是妒忌的猶太人,是神出自於愛的動機送耶穌受死的。」[5]
耶穌受審判
► 讀馬太福音廿六 57–廿七:26、路加福音廿二 54–廿三 25、約翰福音十八 12–十九 16
[6] 審判耶穌包括了猶太人與羅馬人的審判。猶太律法盡其所能的保存生命,是古代法律體系中最人道的;羅馬帝國的法律則是出名的嚴苛及全面。雖然這兩套法律是古代社會最好的法律體系,卻仍沒能阻止惡人殺害神的獨生子。
耶穌被捕後幾小時,便遭受了六場審判聽證會,包括了猶太宗教審判與羅馬民事審判,而根據歷史學家的研究,那些猶太宗教審判是違反猶太律法的。為了要快點將耶穌定罪,猶太公會:
舉行夜間審判(違法)
逮捕耶穌前並沒有提出正式控訴(違法)
不准耶穌傳喚對自己有利的證人(違法)
越過猶太律法規定更加速審判進行(違法)
諷刺的是,他們這麼做就是為了要將耶穌釘十字架並在逾越節前移除他的遺體,也就是說他們為了要能按著節期吃逾越節的羔羊,而殺害了神的羔羊。
審判的順序
(1) 在亞那面前的猶太聽證會(約翰福音十八 12–14、19–23)
亞那被任命為終身職大祭司,即使羅馬人讓亞那的女婿該亞法取代他的位置,大部分的猶太人仍尊稱亞那為「大祭司」。但在亞那面前舉行的聽證會並不是正式的聽證會,當中沒有任何正式的控訴或人證。
(2) 猶太公會面前的猶太聽證會(馬太福音廿六 57–68)
在猶太公會面前所辦的第一個聽證會有可能凌晨兩點便開始了。雖然按照法律他們不能在日出前進行審判,但猶太領袖們卻希望加快法律程序的腳步。因為夜間審判是違法的,猶太公會進行了一場非正式的聽證會,指控耶穌褻瀆,並裁定他罪已致死。
(3) 猶太公會面前受正式的猶太審判(路加福音廿二 66–71)
「天一亮」猶太公會便舉行了正規的審理,並正式指控耶穌褻瀆。
(4) 彼拉多面前受第一場羅馬審判(路加福音廿三 1–5、約翰福音十八 28–38)
羅馬帝國並未授予猶太公會對犯人行刑的權力,[7] 因此為了確保彼拉多會宣判耶穌死刑,猶太公會將對耶穌的指控由宗教性的褻瀆改為政治性的搧動革命。他們指控耶穌「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逾越節期時,猶太人會避免進入羅馬帝國的建築物,以免成為不潔淨而不能享用逾越節晚餐。為了讓他們不需進入羅馬宮殿,彼拉多將聽證會移至宮殿大門外的路上舉行。
(5) 希律面前受羅馬審判(路加福音廿三 6–12)
雖然彼拉多知道耶穌是無罪的,但他卻不願意觸怒猶太領袖們。當民眾說耶穌「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裏」時,便替彼拉多的兩難解了套。逾越節期時,掌理加利利的希律王也來到耶路撒冷。[8] 由於耶穌是加利利人,彼拉多希望希律能主持這場審判,但當他將耶穌送到希律面前時,希律卻拒絕介入。
(6) 在彼拉多面前受最後的羅馬審判(馬太福音廿七 15–26、路加福音廿三 13–25、約翰福音十八 39–十九 16)
當耶穌被送回到彼拉多面前,他又試著尋找其他的解決方法。彼拉多知道耶穌是無罪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没有查出他甚麼罪來。」[9] 彼拉多並不想將無罪的耶穌定罪。
當猶太領袖威脅彼拉多要向凱撒告發他不忠誠,他便妥協了。彼拉多是一個懦弱的領導者,他曾經允許進入耶路撒冷的兵丁帶著羅馬皇帝的圖像,卻因此導致猶太人在他的宮殿外示威長達五天。當彼拉多威脅要殺害這些示威者時,他們卻宣示寧可失去性命也不會容忍聖城裡面有凱撒的形象,而彼拉多也因此退縮了。
由於那次經驗,彼拉多開始懼怕猶太人,而他在羅馬的上司塞揚努斯也不信任彼拉多掌控猶太地人民的能力。因此,當猶太領袖威脅彼拉多若他釋放耶穌就要向凱撒告發時,他便「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10] 彼拉多定罪耶穌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相信耶穌有罪,而是因為他自身的懦弱。
審判時,彼得不認耶穌
在逾越節晚餐時,耶穌曾警告彼得:「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鷄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11] 耶穌受審時,彼得果真三次不認耶穌。
我們在讀彼得這段可恥的跌倒經歷時,也不能忘記那天晚上辜負耶穌的並不只有他。除了彼得與約翰外,其他門徒都因恐懼而逃跑,沒有參加耶穌的審判。
明顯地,彼得是愛耶穌的,他又為何會跌倒?為了要學習面對試探的功課,我們在前幾課曾探討過耶穌受試探的故事,而在彼得跌倒的故事中我們也可以看出一些未來將協助我們面對試探的警示。這裡至少有兩個因素導致彼得跌倒:
(1) 過度自信。
耶穌警告門徒撒旦將展開攻擊,而彼得卻吹噓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12] 當我們過度自信時,便已陷入可能跌倒的危險之中,我們惟有靠著聖靈才能活出得勝的基督徒生命。過度自信是信仰潰敗的前奏。
(2) 欠缺禱告。
耶穌在克西馬尼園中警告門徒:「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13] 彼得沒有禱告求神賜予力量來面對接下來的試探,反而睡著了。
欠缺禱告最終將導致信仰潰敗。如果沒有一個活躍的祈禱生活,那人便不可能活出一個得勝的基督徒生命。撒旦會試圖讓基督工人持續參與各種不同活動,以致沒了時間禱告,因為牠知道如果我們因忙碌而忽略禱告,那很快地我們便會跌倒。
► 回顧你的信仰生活與事工,並回想你曾經在什麼時候跌倒或差點跌倒的。有哪些因素導致你跌倒?你是否因為事工順利成功而過度自信?你是否因為過於忙碌而疏於安排時間禱告?有沒有其他因素可以在未來作為提醒你的警訊?
審判進行時,猶大自殺了
在描述彼得三次不認主後,馬太福音講述了猶大自殺的故事。當猶大看到自己背叛耶穌的結果時,「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14] 猶大把背叛耶穌所換來的銀子扔下後,「出去吊死了。」[15] 猶大不願意面對一輩子的罪惡感,而選擇了自殺。
馬太福音的記述將彼得的悔改與猶大的悔恨擺在一起比較。彼得與猶大都後悔自己的行為,但馬太福音在描述猶大的行為時所使用的字詞是在描述一個人改變主意,而不是一般用來描述真正認罪悔改的詞。[16] 這個差異對於了解一般人對定罪所做出的回應是很重要的。
保羅曾經描述悔恨(對於犯罪導致的後果的懊悔)跟悔改(對於犯罪本身的懊悔與行為的改變)間的差別:「因為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没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17]
照神的意思懊悔帶來的是真正的悔改、救贖,以及生命。世俗的懊悔帶來的則是悔恨、罪惡感,與死亡。彼得與猶大都同樣後悔,但只有彼得真正地悔改。
猶大看到自己的背叛所帶來的後果,然後選擇了死亡而不是面對羞愧與罪惡感。他雖然感到悔恨,卻沒有悔改;而彼得看到了他跌倒的後果,並選擇了真正的悔改。猶大的悔恨帶來的是他的死亡,而彼得的悔改帶來的是一生成果豐碩的事工。
► 你是否見過對於犯罪感到悔恨,卻沒有真正悔改的人?他們的結果是如何?我們要如何在講道中帶領人們進入真正的悔改?
釘十字架
► 讀馬太福音廿七 27–54
對羅馬兵丁來說,猶太地是一個非常糟糕的崗位。當地人痛恨羅馬士兵,更常有激進份子試圖暗殺他們。在逾越節時,軍隊更處於高度警戒中。沒有比猶太地更糟糕的任務,因此當有猶太囚犯被判死刑時,士兵往往會將自己的怨恨發洩在囚犯身上。
[18] 對於耶穌的鞭打、戲弄、荊棘冠冕,再再顯示出這些士兵對自己職務的怨恨,也顯示出他們對週遭人的怨恨,以及他們樂於處罰一個不能還手的人。耶穌在忍受這一切的同時,對這些士兵沒有發出一句怨言。
研究釘十字架的作家往往聚焦於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七句話。人在將死之際所說的話代表著他們所重視的。耶穌在面對死亡時,說了什麼?
寬恕的言語
在羅馬士兵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時,他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19] 一直到臨終之際,他都展現愛與寬恕。
對於一個受死刑的強盜,他允諾道:「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20]
惻隱同情的言語
耶穌對著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約翰說:「看,你的母親!」藉此,他也將照顧他母親的責任託付給約翰。[21] 在這之前,他也曾教導說最深層的家人關係是屬靈的:「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22]
耶穌臨終時,他的親生同母異父弟兄尚未信主; 他們並不屬於他的屬靈家庭。因此耶穌將母親託付給他的屬靈弟兄約翰。
身體受折磨的言語
身為神的獨生子並沒有讓耶穌免於受釘十字架的痛苦,被判刑的罪犯當承受的所有肉體折磨他都擔當了。在烈日下曝曬數小時又沒有水喝後,耶穌說道:「我渴了。」[23]
屬靈痛苦的言語
馬太及馬可只記錄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其中一段話,但卻也是最讓人傷心的一段話:「我的神!我的神!爲甚麼離棄我?」[24]
想當然耶穌最大的苦痛是與他的父神分離。聖父與聖子自恆久便一直同在。如今,因為耶穌承擔了世人的罪,他在那一刻也與神分離。
在十字架上,「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25]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中,先知訴說那位將會為我們承擔罪惡的「受苦的僕人」。[26] 保羅則說明這替代的贖罪是藉由十字架完成的。
耶穌為了我們而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藉著基督的死,我們已成為義,不再受到罪惡的綑綁。保羅不是說「在他裏面」我們「稱為義」,而是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成就了確實的轉換:基督成為罪,我們成了義。
順服的言語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27] 耶穌的一生都順服於神的旨意,即便是面對十字架,他也禱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28] 將最後順服的言語交託在神的手中。
得勝的言語
「成了!」[29] 耶穌用這個得勝的呼聲宣告他已經完成聖父差遣他來完成的工作。罪的工價已被清償,撒旦也已被擊潰。舊約羔羊及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所應許的救贖也已經完成。
埋葬
► 讀馬太福音廿七 57–61
在保羅給哥林多的信息中,他說耶穌「爲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30] 對於保羅及初代教會來說,埋葬是非常重要的。
現今大多數的受難週儀式都直接從受難日過渡到復活節,但在泰半的教會歷史中,「聖週六」也是復活節儀式中相當重要的一環。埋葬其重要意義為何?[31]
歷史性意義
埋葬表示耶穌真的死了,而非如伊斯蘭教所宣稱他只是昏厥,爾後又醒過來。羅馬人對於如何將死刑犯置於死地是非常熟練的,不可能受刑人未死就將其自十字架上取下。
另外,墓穴口的大石及駐紮的守衛都確保沒有人能從墓穴逃脫。即使羅馬士兵誤在耶穌死前便將他埋葬,耶穌也不可能在十字架上承受了數小時的痛苦後還能掙脫裹屍布,移開大石,再打倒訓練有素的守衛。埋葬能證實拿撒勒人耶穌已經死了。
預言性意義
以賽亞關於羔羊的紀載預言最終以羔羊被殺結尾:「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32] 耶穌的埋葬也實現了彌賽亞的預言。
耶穌死後,亞利馬太的約瑟去見彼拉多要取耶穌的身體。約瑟雖然是猶太公會的一員,但他卻不同意將耶穌釘死一事。雖然大多數猶太領袖都反對耶穌,但仍有包括約瑟在內的幾人默默地尋求神的國度。約瑟與尼哥德慕將耶穌葬在約瑟的墳裡。[33]
想想看這需要多大的勇氣?連門徒都遺棄耶穌時,約瑟還願意挺身而出將自己與死刑犯連結在一起,危及自己在猶太公會的職位以及在會眾中的地位。約瑟的這個行為極有可能導致他最後被猶太公會撤除職務。
另外,約瑟冒了觸怒彼拉多的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死刑犯遺體一般都會被示眾以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因此羅馬帝國的官員鮮少同意死刑犯的親友將其埋葬。彼拉多的允許也顯示他很清楚耶穌是無罪的。
神學性意義
保羅將耶穌的葬禮與我們的洗禮類比: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34]
[35] 埋葬是耶穌已死的公開證實,相同地洗禮也形同我們公開見證自己參與耶穌的死。透過洗禮,我們宣告我們過去的生命已經死去,獲得新生。
埋葬是接受一個人已死的最後一道程序。在西方社會中,悼念者會將土灑在棺材上面以象徵在世上最後的「再見」。保羅也強調我們在罪裡死的最終性。正如同基督已死,我們也在罪裡死。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後卻又回到罪惡中,就如同掘起一具死屍。我們既然與基督同埋葬,就不再活在罪惡中。
[1]
他是否受了鞭打?因他的鞭傷我們才得醫治。
他是否無辜,卻仍被定罪?因為這樣,我們雖充滿罪惡卻得赦免。
他是否戴上了荊棘的冠冕?因為這樣,我們才得以戴上榮耀的冠冕。
他是否被剝光了衣裳?因為這樣,我們才得以穿戴永恆的公義。
他是否遭受嘲弄謾罵?因為這樣,我們才得以得榮耀與祝福。
他是否被視為犯人,被與犯罪的同列?因為這樣,我們所有的罪惡才得以被赦免。
他是否被揶揄無法拯救自己?因為這樣,他才得以給予我們最大的救贖。
他是否最終以最痛苦且沒有尊嚴的方式死去?因為這樣,他才得以永生,並被升至最高。
- 萊爾主教(Bishop Ryle)
[2] 馬太福音廿七 3–4、馬可福音十四 55–56
[3] 約翰福音十八 3寫道猶大帶領「一隊兵」。羅馬帝國的「隊」一般有600人。
[5] 引述自斯托得(John Stott),《聖經信息系列──羅馬書》〔
The Message of Romans (Westmont,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94), 255〕
[6] 耶穌並沒有在他的神性中尋求解脫,而是在禱告中尋求庇護。
取自T.B. 基爾帕特里克(T.B. Kilpatrick)
[8] 逾越節期時,巴勒斯坦境內的所有羅馬官員都來到耶路撒冷協防以防止叛變。
[16] 馬太福音使用
metamelomai 而不是
metanoia。
[18]
那神聖的愛,祢為我做了什麼?
永生的神為我而死。
永生的聖子在十字架上承擔了我所有的罪惡。
永生的神為我而死:我的主、我的摯愛,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聖子為了將背棄神的我們帶回來、為了你和我死在十字架上。
深信記載的真理,你們都是藉著耶穌寶血贖回的。
罪的赦免從他的肋旁流出:我的主、我的摯愛,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行過的眾人,看哪!生命與和平的王子淌著血!
罪人們,來吧!看著你的救贖者如何死去,並哀嘆:「有何傷悲如他的一般?」
來吧,與我一同經歷他寶血的遮蓋:我的主、我的摯愛,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
[31] 取自博愛思(James Boice)所著《耶穌的埋葬》(The Burial of Jesus http://www.alliancenet.org/tab/the-burial-of-jesus-christ-part-one
[33] 馬太福音廿七57–60、馬可福音十五:42–46、路加福音廿三:50–54、約翰福音十九:38–42
[35]
「一旦你歸入耶穌卻又回到罪中,就如同挖出一具死屍。」
博愛思(James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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