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聖經的婚姻是為了團契。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 。
正如神是聖父、聖子和聖靈之間的團契一樣,神設計我們要與他人交流。我們天生就是聊天的料。我們被創造是為了親密和團契。神說,孤單是不好的!
創世記中,事件的每一部分的描述都賦予了婚姻尊嚴。上帝從男人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做成一根美麗的另一半,她「作為造物主最後的、最完美的作品,帶著特殊的榮譽被賜予男人。這個描述中的每一個步驟和階段都是為了使婚姻變得高尚。」[1] 「這個詞(「帶她來」)暗示著她在婚姻契約的束縛中被莊嚴地贈與給他,這因此被稱為上帝的契約(箴2:17)。」[2]
婚姻應該是一個快樂的結合。
當亞當說「這是我的骨中的骨⋯⋯」(2:23)時,他表示了尊敬和喜悅。亞當沒有說:「終於,有一個奴隸了!現在有人幫我洗衣服、做飯、按摩後背,還幫我做家務!」不,亞當說,「終於有了一個和我相匹配的人!」
婚姻是一個平等的結合。
「⋯⋯一個配偶幫助他(完美的對等物)」(2:18)。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提醒我們,「女人是用亞當身上的一根肋骨做的;不是從他的頭造出來,要轄管他,也不是從他的腳造出來,要被他踐踏,乃是從他的肋旁造出來,要與他平等,要被他保護在臂下,要靠近他的心被他愛。」[3] 亞當.克拉克(Adam Clarke)說:「她要和男人完全相像,既不自卑也不優越,而是在所有方面都與他相似,與他平等。」[4]
婚姻是按照聖約的結合。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24)。牢固的婚姻不依賴於浪漫(浪漫的感覺來了又去)、快樂(雖然健康的婚姻會帶來快樂),或個人滿足(雖然牢固的婚姻確實令人滿足)。婚姻帶來的美好不會帶來牢固的婚姻;它們源於牢固的婚姻。婚姻是建立在不可動搖的聖約基礎上的——一男一女,排除他人,彼此委身一生一世。
婚姻關係應要是透明的、信任的、接納的——「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2:25)。因為罪還沒有敗壞第一對夫婦的無暇,他們的婚姻沒有論斷,沒有羞恥,沒有恐懼。新約告訴我們:「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 來13:4)。
如果有不安全感、不信任、懷疑或恐懼,牢固的婚姻就不存在;夫妻之間不確定對方對婚姻的委身。牢固的婚姻需要堅定的誓言,「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
一個英語的比喻是「把你身後的橋燒掉」,意思是你的承諾使你不可能回頭。
成功的婚姻會燒掉每一座橋和每一艘船。除非有虐待和不忠,離婚或分居不是一個選擇。即使發生這些事,我們也必須記住,神常常可以救贖我們。聖約之愛是無私的、尊重的、美麗的,即使在關係困難的時候(林前十三章)。不牢固的承諾會產生暫時性的努力、情感的脫離、退縮和誘惑。
若一個丈夫從不放棄他的新娘,即使她沒有回應、無禮,或生病,他就是活在聖約的愛裡。當妻子因為基督的緣故選擇尊重和服從丈夫,即使丈夫不愛她,她也活在聖約的愛中。
他的愛贏得了她的尊重,她的尊重贏得了他的愛。而且他們持續成長!
► 若人們結婚的時候覺得如果他們對婚姻不滿意可以改變自己的決定,會產生什麼問題?完全的承諾,也就是當一個人相信他的婚姻是永久時,又會有什麼區別呢?
聖經中的婚姻是創造的地方:生育。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127:3)。
孩子是上帝的禮物,但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也是父母給上帝的禮物。 「上帝不是把你們結合唯一體,叫你們肉體和心靈都歸祂嗎?祂為何這樣做?是為了得敬虔的後裔。所以,你們要小心謹慎,不可對自己的髮妻不忠」(瑪2:15)[5] 。
有些人喜歡遵循一種不包括孩子的生活方式,但聖經教導說,當父母有敬虔的孩子時,這是討上帝喜悅的。
值得注意的是,神要的不僅僅是生育,而是敬虔的孩子。父母被神呼召教導他們的孩子跟隨基督。
聖經中的婚姻是為基督而設立的。
在以弗所書五章30–32節中,聖靈揭示了婚姻更深的意義,這意義直到耶穌到來時才被揭示。婚姻是一幅在地上的景象,反映了耶穌基督和祂的教會之間的關係。
保羅以勸勉基督徒「被聖靈充滿」(弗5:18)開始這一段落。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他對婚姻提出了以下教導:
聖靈充滿的新娘會 「在主裡」順服她的新郎(她的「頭」),就像基督徒順服耶穌一樣(弗5:24, 32; 也見彼前3:1),以此表示對耶穌和她丈夫的敬畏 (尊敬) 。
每個妻子在順服的時候,心中要有「主」,這是很重要的。她順從是順服祂,也是為了祂,而不僅僅是為了她的丈夫。她的眼睛注視著沒有過錯的耶穌。妻子甘心順服丈夫,是對耶穌的敬拜。
聖經中的順服,如同愛,是不能強迫的。聖經中的順服是妻子出於對基督的敬畏而獻給丈夫的禮物(弗5:33)。順服「一切」(除了威脅她健康或損害她與耶穌關係的事),是一種敬拜耶穌的行為。
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是一種尊重的行為 (33節),是活出聖靈充滿的生命(5:18–21)。這種出自「溫柔安靜的心」的尊榮,在神面前是非常寶貴的(彼前3:4)。
聖靈充滿的新郎 會像耶穌愛祂的教會一樣愛他的新娘(弗5:25)。新郎必須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她(28–29節)。他必須顯出有聖靈充滿的自我犧牲,就像耶穌「為教會捨己」時向教會所表現的一樣。這是他「順服」的表現(弗5:21)。一位解經家這樣說:
「正如祂(耶穌)為了拯救教會而犧牲自己在十字架上受難一樣,我們也要願意捨己,忍受辛勞和考驗,以使妻子更幸福。丈夫的責任就是養家糊口以支持妻子;滿足她的需要;如果有必要,拒絕休息和安逸,以便在妻子生病時照顧她;在危險中走在她前面;在她有危險時保護她;在她煩躁時忍耐她;當她把他推開時,緊緊地抱住她;當她遇到屬靈的困難時,與她一同禱告;準備好為救她而死。這不本是應該的嗎?如果他們遭遇了海難,而有一塊木板可以保證安全,他難道不願意把她放在那上面,看著她安全無恙,免於一切危險嗎?但還有更要緊的事⋯⋯一個丈夫應該要覺得,尋求妻子的救恩是他生命中最偉大的目標。他要提供她靈魂所需要的一切⋯⋯他要樹立榜樣;如果她需要輔導,給她輔導;使她的救贖之路越容易越好。如果丈夫有救主的靈和捨己的心,那只要他能促進家庭的救恩,他就不會把犧牲看得太重。」[6]
新郎要尋求新娘的純潔,就像基督潔淨祂的新娘——教會一樣,「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6–27)。
在古代,君主的新娘要用昂貴的美容療法來淨化身體——「六個月用沒藥油,六個月用香料和潔身之物」(見帖2:12)——以此為丈夫預備處女。
在屬靈上,丈夫要為妻子的興旺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忠誠、無條件的愛、理解、祈禱、輔導、教導和仁慈。
當丈夫這樣愛他的妻子時,他將得到幸福的回報。保羅說:「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弗5:28)。以這種自我犧牲的方式愛自己妻子的丈夫,會從主那裡得到更多的回報,而且很有可能妻子會帶給他尊敬、愛慕和忠誠。
► 丈夫應該做哪些具體的事情來為妻子提供屬靈上的支持?
[6] 阿爾伯特·巴爾尼斯,《以弗所書註釋》(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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